关于申报2019年度聚集金融资源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聚集金融资源,促进青岛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18号),现将申报2019年度聚集金融资源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2019年度我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的、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有关事项   (一)聚集金融资源补助有关申请材料按照“青政办发〔2018〕18号”文件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附件1、附件2)。   (二)请符合补助条件的金融机构提报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区市金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由区市金融主管部门整理汇总并出具审核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提报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附件1: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18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聚集金融资源部分)   附件3:各区市金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85913685、85913534) 责任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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